您的位置: 新闻频道 > 大陆

深圳规定:“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

2009年11月26日 18:5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  

严管配偶子女均移居境外者 当局将限制"裸官"现象

   【侨报网讯】 深圳市规定,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


  广州日报报道,深圳前天(25日)颁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从规范“一把手”用人权、构建权力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及强化对“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三方面进行了制度建构。

  除了对“裸体官员”职务的限制外,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得提交市(区)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区长、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

  《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政正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在议事中应末位表态。同时,建立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编辑:栾树)

相关新闻

共有评论0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