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岸首次协商经济合作协议
【侨报网讯】经过一整天马拉松协商,两岸首次协商经济合作协议终于在26日晚上落幕,双方针对协议的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双方商谈工作机制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在协议中文名称方面,台湾称之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大陆方面称之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至于协议的英文名称,这次协商并未加以讨论。
事务性商谈不涉及实质内容
会谈从1月26日上午9时开始。内地代表团团长、海协会副会长郑中立表示:“两岸签署ECFA,对于推动两岸和平发展,意义深远。”他强调,商签ECFA是为推动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以及自由化做出的特殊经济合作安排,争取在实现两岸经贸关系正常化的同时,通过相互开放市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相互给予更加优惠的待遇。
对于会前备受各方关注的包括“早期收获清单”和会谈双方的身份问题,台湾代表团团长、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25日曾向媒体表示“协商的内容,不涉及具体条文,只是一个架构。”但他强调不会涉及开放劳动力入台和内地农产品到台等问题。此前,这两个问题被称作“台湾与内地谈判ECFA的底线”。
高孔廉在上午的会谈中强调,农产品不仅是经济议题,更是一个社会议题,传统内需型的敏感产业,面临开放的竞争忧虑等等,希望内地方面能够理解台湾对这些问题的关切。
郑中立则回应称,内地真心诚意关心台湾同胞,愿意在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时,充分考虑台湾同胞的愿望和要求,做出合情合理的安排。
对于会谈双方的身份问题,高孔廉在会前曾强调,两岸两会协商签署协议的过程中,从来没有提过“地区对地区”的概念,两岸协议就是由两会签署,不涉及“地区”之说。ECFA的签署主体仍以两会的名义来签,细节内容则由各主管部门来签订。
台湾方面此次的主谈人,同时也是“经济部国贸局长”的黄志鹏此前表示,在中文名称上,台湾方面称之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内地称之为“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今天的会谈将确定一个中文名字,再根据中文确定相应的英文名字,以提交世界贸易组织(WTO)备案。
两岸研究机构认为,ECFA的内容要涵盖货品贸易、服务业的市场开放,同时要纳入早期收获计划来解决急迫性的问题。对此,高孔廉称赞两岸研究单位提出了有价值的建议。
ECFA签署迫在眉睫
内地与东盟的自由贸易协议已于今年一月生效,内地与东盟各国的九成进出口产品都是免关税或低关税,但台湾地区的产品出口到内地,仍要支付高关税,竞争力大减。
据此前台湾《旺报》的报道:台湾“经济部”官员表示,台湾目前规划的两岸ECFA架构协定共有6章,条文原则上不超过20条。至于早期收获清单,“经济部”目前汇整的项目包括:石化、纺织中上游项目;机械及零组件、汽车、LCD及其它等约近500项。另据台湾媒体报道,1月8日早上,台北国际会议中心门前挤满了来自全台各地二百多名业者,都想要挤进台湾“工业总会”举办ECFA早期收获清单公听会场。台湾树脂加工业从业者苏志光说,东协(即东盟)加一实施后,东协将可享有零关税,东协出口石化产品至内地市占率将由三成跳升至五、六成,而台湾石化产品则还要负担6.5%关税;其他从业者跟着呼应,“不能再等了,不然石化业就要死在地上了。”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当局“陆委会副主委”高长1月19日指出, ECFA采“分期付款式”开放,第一阶段的早期收获清单(提早降税或提早开放市场的项目),占两岸贸易额一成左右,约80亿美元;其后再分第二、第三阶段协商,争取零关税打入内地市场。
在中午时分,郑立中提前乘车离开会场时,特意拉下车窗向在场的媒体表示,“会谈很顺利。”
背景资料
ECFA
ECFA全称“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内地)或“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台湾)。ECFA是指在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的框架内,两岸类似自由贸易区的经济合作协议。之前叫CECA,马英九政府为了缓和绿营的反对(因CECA的安排类似香港与内地的CEPA,台湾官方顾虑若照搬CEPA,会被台湾一部分民众特别是民进党的支持者认为是将台湾“香港化”),故将台湾与内地可能签署的CECA改为ECFA。
早期收获
全面推动自由贸易区需要很长的时间,例如东盟与中国内地自2002年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但直到2010年才正式成立,花了8年才开始实施。因此,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部分产品可以先实施优惠政策(分阶段减免关税,至至零关税),称之为“早期收获”。
(编辑:郑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