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监会称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举报人称还有其他股票交易记录
【侨报网讯】昨日(28日),央视《新闻30分》报道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涉嫌内幕交易。
据了解,举报人苏姓女士为李莉前任婆婆,李莉的前夫系央视工作人员,两人在2007年离婚因分割家产而出现纠纷。
苏女士表示,一次偶然机会她发现了一张手机SIM卡里有一条信息,这张卡曾经被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的母亲使用,SIM卡显示信息是李莉发出的。
这条短信是关于三一重工(600031.SH)的年报信息:“三一重工06年每股收益1.16元,分配预案十转增十,分红两元,明日发布。”该短信还显示出机主姓名、手机号码(尾号2279),与证监会内部通讯录上显示的李莉及其使用的手机号相吻合。
上述短信的发布时间是2007年3月7日10点7分59秒。公开资料显示,三一重工于2007年3月8日公布了业绩报告同时披露分红预案,与短信内容完全吻合。苏女士由此推断,李莉提前一天知道了上市公司的重大信息,并以短信方式通知了家人。因此她举报了李莉的这一行为,并表示愿意随时配合相关部门鉴定SIM卡的真假。
三一重工的股价显示,2007年3月7日10点7分,也就是短信发出时,该股股价上涨不足2%,但到了当天收盘,三一重工股价涨幅已高达8.26%。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三一重工股价从每股42元左右一路攀升,最高冲破70元。
苏女士还称,这个尾号为2279的手机有过多次股票交易记录。
中国证监会在今日晚间就此消息通过“中证网”作出回应,称“2008年6月底及其后数月间,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接到苏某某、李某某母子反映李某某刚离婚的前妻证监会工作人员李莉,利用手机短信通知其母亲关于一家上市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嫌内幕交易问题的来信来访。证监会对此十分重视,有关方面对所举报事项进行了多方调查核实。”
中国证监会称,据查:1、根据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流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报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直接向交易所提交年报公告稿,并安排对外披露,年报利润分配预案不属于证监会的行政审批事项。该公司从未将2006年报提交证监会审核。2、李莉的母亲从未买卖该公司股票,其前夫(举报人李某某)在与李莉婚姻存续期间也未买卖该公司股票。
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还表示,经查证,没有证据表明李莉利用该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证监会对其工作人员一直坚持从严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证监会欢迎媒体进行舆论监督。
(编辑:栾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