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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慈善文化背后的社会心理差异

2010年06月22日 23:47     来源:侨报    作者: 郭文婧 【  

    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和“股神”巴菲特18日宣布,双方正联手推动一项计划,旨在鼓励美国亿万富翁们将个人资产的至少一半捐献给慈善事业。该倡议一亮相,就得到了4对亿万富翁夫妇的承诺。

    中国前民政部慈善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近日倡议,中国的亿万富豪应该以每年捐款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基本的社会责任底线。但能够认同这句话的中国富人,恐怕寥寥无几。

    美国钢铁大王卡耐基有一句名言:带着巨富死去是可耻的。中国真正践行这句名言的人并不多。别急着谴责富人,我们可以先问问自己三个问题:如果有一笔财富,你是捐给慈善机构还是用来帮助穷亲戚?你愿意捐穷(穷人)还是愿意捐急(急需帮助的人)?你愿意拿出多少财富做慈善?

    第一个问题笔者曾经做过的一个调查,结果显示超过90%的人选择帮助穷亲戚。在开放式的回答中,有几个答案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一是“血缘关系还是非常重要的”,二是“我只捐三种人:受灾、治病、上学”,三是“即使捐,我选择亲自把钱送到真正有需要的人手里!”这一方面说明中国民众广泛具备做慈善的怜悯心理,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民众对慈善一词还缺乏广泛认同,对社会慈善机构缺乏足够信任。

    第二个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慈善蓝皮书: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09)》作出了回答。蓝皮书指出,“5·12”汶川地震后,中国企业和主要城市个人的捐赠行为率高达90%以上,完全改变了此前国内个人捐赠不超过总额20%、企业捐赠率不到1%的格局。这印证了“救急不救穷”的古训。

    对第三个问题,有必要先弄清什么是“慈善”。长期以来,中国对“慈善”一词做了过多形式上的理解,比如“慈善是社会财富重新分配的最好方式”,“慈善是应尽的社会责任”,更有人把“慈善”当作了时尚,认为“慈善”就是比尔·盖茨、巴菲特等富豪的走秀场。这让“慈善”变味了,越来越让人质疑“慈善”、反感“慈善”。实际上,“慈善”仅仅是一个涉及人心灵的东西,其本质只涉及两个层面,一是自愿,二是回报。

    其实,从人们对“美国梦”的向往,就可以理解美国的慈善文化为什么发达。“美国梦”能够成真,是因为美国社会提供了四个核心要素:一是人人都能成功的机会;二是成功取决于自己的才能和努力,而不是家世和背景;三是人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四是人人都有信仰的自由。基于此,美国人认为成功是社会为他们提供了环境与条件,所以要回报社会,要做慈善。美国85%的民众有捐款的习惯,有100万家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每年募集到的善款达到美国GDP的2.17%。

    反观中国,有位企业家的话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不巴结政府,我不偷税漏税,我不压低、拖欠工人工资,我的企业就无法生存。我连最基本的操守都做不到,我有资格做慈善吗?”企业管理专家余世维说,在中国,“成功=20%知识+80%人脉”,这里的“人脉”,完全可以换成“关系”,或者“潜规则”。中国很多成功者会将成功归结为自己的努力与奋斗,而不是归结为“社会”。没有“回报”的社会心理基础,怎么谈得上慈善

    此时,人们也许可以给出自己的答案了:在中国,你愿意拿出多少财富做慈善?

    (作者系大陆自由撰稿人)

(编辑:聂知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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