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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中现身法院提告 除求偿还要壹周刊登报道歉

2010年07月26日 18:43     来源:中评社    作者: 【  

陈致中午由律师罗鼎城陪同,到高雄地方法院向壹传媒负责人、壹周刊总编辑、编辑、记者等四人提出民事告诉。(中评社 )

【侨报网讯】陈致中今天(26日)上午由律师罗鼎城陪同,到高雄地方法院向壹传媒负责人、壹周刊总编辑、编辑、记者等四人提出民事告诉,并求偿新台币200万元、在四大报头版登半版道歉;陈致中还说,邱毅、林瑞图等名嘴再乱爆料,也会对这些人提出民事及刑事的告诉。 >>专题

陈致中律师阵前换将,由汤东颖换成罗鼎城,卢鼎城和陈其迈关系良好,是陈其迈介绍给陈致中打这场官司。

罗鼎城表示,调出的通联纪录显示,陈致中7月2日晚间到7月3日上午的发话纪录是,7月2日最后一通发话时间是晚间9点40多分,7月3日早上第一通发话时间是9点多,也就是没有电话召妓的事实。

他表示,陈致中住家大楼监视器有无损坏,这部分还在跟大楼调阅中,今天来提告的是有关民事毁谤部分,主要是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也就是要维护陈致中的名誉。

至于刑事责任部分, 罗鼎城说,因花名妮可的女子和所谓的陈致中被录音部分的录音带资料不在手边,因此暂时无法提出告诉。

陈致中则是只对车借友人林伟斌一事表示,林伟斌再把车借给友人,林伟斌的友人愿不愿意出面作证,主控权没有在他的身上,至于其他案情细节部分,陈致中不愿再表示意见,全委托律师处理。

陈致中递状后,在高雄地方法院停留约10多分钟离去,10多名支持者在场喊“陈致中加油”。

(编辑:栾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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