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侨报网讯】前桃园县议员吴宝钰于2008年法院审理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羁押庭后,要当时的台特侦组检察官越方如、周士榆“小心自己的小孩”。台湾“高等法院”依恐吓罪对她判刑3个月确定,得易科罚金。
据台湾“高院”26日公布的判决书,本案原由台湾“高等法院审判长”陈荣和与法官李春地、彭政章组成的“合议庭”审理,判决日期是2010年7月16日。但陈荣和、李春地2人已于同月14日因涉入法官收贿案遭收押,旋即被台湾“司法院”停职。
台湾“高院行政庭长”陈晴教表示,陈荣和、李春地两法官已在停职前完成案件审判,宣判日当天由其他法官代为宣读,全案审理程序没有问题。
(编辑:李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