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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写保证书与“小三”结婚 立据“向党保证”被停职

2010年07月28日 19:27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 【  

当地纪委:已介入调查

记者致电扬州市邗江区纪委,该办公室王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7日晚接待了举报人李晓之后就开始受理这个案件,“已经进行了初步的调查”,“一旦有结果就会对媒体公布”,他表示,目前,调查进度不方便透露。等案件调查清楚后,媒体可以向宣传部门了解,“是否构成犯罪,还不好说”。

律师说法:某些情况“小三”不受法律保护

“我个人对‘小三’是排斥的,李晓的行为显然有过激的倾向。”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法律是严格保护合法家庭的,不能冒然侵犯他人家庭。

李健表示,法律原则是任何人都不能打破的,婚姻法中规定配偶的权利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小三”,只能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倘若“小三”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过程中受到人身安全或者其他权利的侵害,在婚姻法中是得不到相应的保护的。

“依靠男人获得经济利益是不可靠的。”李健建议,女性应该自己独立一点,要有正确的婚姻观。

(编辑: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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